非化疗相关性慢性贫血(CRA)的临床管理需基于肿瘤类型、疾病阶段及患者个体化需求,采取分层化、精准化的治疗策略。《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肿瘤相关性贫血临床实践指南2024》系统梳理非化疗相关CRA的核心治疗原则,涵盖实体肿瘤、造血系统恶性肿瘤、支持/姑息治疗及肿瘤相关性炎症性贫血四大场景,结合国际指南与循证证据,为临床实践提供规范化参考。
非化疗相关CRA治疗原则
非化疗相关CRA的治疗包括实体肿瘤、造血系统恶性肿瘤、支持/姑息治疗的恶性肿瘤的治疗。
一、实体肿瘤
1. 根据病因进行治疗
2. 进行铁指标检测,根据需要进行补铁
3. 如有明显乏氧症状即进行输血
4. 无明显症状密切观察
5. 不适用促红细胞生成素(EP0)类药物
二、造血系统恶性肿瘤
1. 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MDS)
·IPSS中危-2、高危骨髓增生异常、WPSS高危、极高危:以治疗原发病为主 、输血、特定情况可以考虑使用EPO类药物
·IPSS低危、中危-1和WPSS极低危、低危、中危
-血清EPO>500mU/ml:以治疗原发病为主或输血(2A类)
-血清EPO≤500mU/ml:皮下注射EPO 10000U每周3次,或36000U每周1次,或静脉滴注40000~60000U每周1次(2A类)。
2. 其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
· 根据相关指南进行病因治疗
· 根据症状进行输血
· 进行研究确认是否适用EPO类药物治疗
三、支持和姑息治疗的恶性肿瘤
· 根据症状进行治疗
· 如有明显乏氧症状进行输血
· 无明显乏氧症状或欲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时,适用EPO类药物
四、其他
怀疑是由于肿瘤相关性炎症而引起的贫血(C反应蛋白和/或血沉增快,排除所有引起贫血的显著原因后)
· 针对原发病治疗
· 如有明显乏氧症状,采用输血治疗
· 无明显乏氧症状或者欲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时,适用EPO类药物
· 明确存在绝对性铁缺乏(如合并缺铁性贫血等)或EPO治疗低反应,可考虑铁治疗(推荐静脉铁剂)
化疗相关CRA治疗原则
| 分层 | Ⅰ级推荐 | Ⅱ级推荐 | Ⅲ级推荐
1.重度及以上的贫血:Ⅰ级推荐|考虑输血(1A类)
2.中度并伴随有严重症状,需立即纠正血红蛋白(Hb):Ⅰ级推荐|考虑输血(1A类)
3.有明确治愈意图的肿瘤:Ⅰ级推荐|考虑输血(1A类)
4.进行姑息性化疗,但需要立即改善其重度贫血:Ⅰ级推荐|考虑输血(1A类)
5.往使用促红细胞生成素(EPO)无效:Ⅰ级推荐|考虑输血(1A类)
6.轻度贫血:Ⅰ级推荐|EPO类药物(1A类);Ⅱ级推荐 罗沙司他
7.中度但不伴随有严重症状的,休息和加强营养即可改善症状:Ⅰ级推荐|EPO类药物(1A类);Ⅱ级推荐 罗沙司他
8.进行姑息性化疗同时需要改善轻中度贫血:Ⅰ级推荐|EPO类药物(1A类);Ⅱ级推荐 罗沙司他
9.有输血过敏史:Ⅰ级推荐|EPO类药物(1A类);Ⅱ级推荐 罗沙司他
文章来源:
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肿瘤相关性贫血临床实践指南2024/中国临床肿瘤学会指南工作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