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发/难治急性B淋巴细胞白血病在成人通过标准化疗仅有18%~45%患者能达到完全缓解,同时也是导致儿童死亡的最常见恶性肿瘤之一。而这一部分患者通过CAR-T细胞治疗,完全缓解率可以达到90%左右。正是因为CAR-T细胞治疗的高缓解率,已有2款CD19 CAR-T细胞产品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急性B淋巴细胞白血病。我国首款用于治疗成人复发/难治急性B淋巴细胞白血病的CD19 CAR-T细胞产品(纳基奥仑赛)于2023年11月7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同时目前还有多项相关临床研究正在进行中,并已取得显著疗效。
适应证
治疗前评估
【注释】
治疗前评估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疾病累及部位,如是否有CNS侵犯,是否有其他髓外病变。
(2)体能状态的评估及重要脏器功能(包括有无活动性感染)评估。
(3)CAR-T靶点确认:流式检测靶抗原有利于帮助预测CAR-T的疗效。
(4)CAR-T回输前基线炎症因子水平。
治疗
【注释】
在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中,CD19 CAR-T产品,纳基奥仑赛,推荐剂量为0.5×10⁸CAR-T活细
胞,剂量范围是0.25×10⁸~0.5×10⁸CAR-T活细胞(±20%,即0.2×10⁸~0.6×10⁸CAR-T活细胞)。国外上市的两款产品剂量分别如下:tisagenlecleucel,患者体重≤50kg时,输注(0.2~5.0)×10°/kgCAR-T细胞,体重>50kg时,输注(0.1~2.5)×108CAR-T细胞;brexucabtagene autoleucel,输注1×10/kg CAR-T细胞。
对于各项CAR-T细胞临床研究,具体剂量根据由具体临床研究方案决定。
预防用药在CAR-T产品回输当天开始服用。
慢性乙肝感染者以及HBsAg阴性/HBcAb阳性康复者,应口服核苷类似物预防,首选强效且低耐药的恩替卡韦、富马酸替诺福韦酯(TDF)或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
治疗后监测
【注释】
(1)CAR-T不良反应常见症状、体征。
(2)回输后需要监测炎症因子情况,以判断CRS的严重程度。
(3)CAR-T动力学评估有利于判断疗效及CAR-T在体内存续情况。
治疗相关不良反应
具体参考“不良反应管理”部分。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重度CRS(≥3级)在B-ALL中发生率较NHL中高,对于中枢神经系统受累的患者需要高度重视ICANS的发生,注意给予癫痫预防(左乙拉西坦),且需警惕CRS合并巨噬细胞活化综合征/噬血细胞综合征,如出现CAR-T相关HLH/MAS,可考虑采用0.5~1g/d甲泼尼龙冲击治疗的方法处理。
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1)单采:单采过程中处理的全血容量需根据单采供者的绝对淋巴细胞计数(ALC)进行判断及调整。如果ALC≥0.5×109L,处理的目标全血量为7~12L;如果ALC<0.5×109/L,处理的目标全血量为12L。单个核细胞(MNC)为CAR-T生产的关键物料,其质量对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具有关键性的影响,要求采集的细胞数至少1×10⁹MNC。
(2)单采后的桥接治疗:B-ALL为高侵袭性疾病,有可能出现疾病快速进展,对于部分疾病进展迅速的B-ALL患者,需要在单采后回输前进行桥接治疗,旨在降低疾病负荷并降低CAR-T免疫毒性。若CAR-T制备周期内,临床医师判断患者处于稳定的低肿瘤负荷情况下可不进行桥接治疗。桥接方案应在评估患者对既往治疗反应、总体肿瘤负荷和肿瘤累及部位等后进行决策,应以不良反应最小化为原则,如MP(6-巯基嘌呤+泼尼松)方案。桥接化疗方案应充分考虑CAR-T输注时间,保障后续CAR-T回输,一般建议:CAR-T输注前4周内不使用聚乙二醇门冬酰胺酶;CAR-T输注前1周内不使用蒽环类、长春碱类、6-巯基嘌呤、6-硫鸟嘌呤、甲氨蝶呤、阿糖胞苷、门冬酰胺酶等;CAR-T输注前3天内不使用糖皮质激素、羟基脲、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其他药物洗脱期建议,如CAR-T输注前1周内不使用放疗(肺部放疗需间隔2周,CNS部位放疗需间隔8周);CAR-T输注前1周内不使用鞘内化疗。
(3)严重感染:根据美国FDA已获批brexucabtagene autoleucel及tisagenlecleucel产品使用统计和中国获批的纳基奥仑赛临床试验数据发现,1/4~1/2患者会合并3级或3级以上感染;需积极关注感染相关症状和体征,寻找病源学证据,根据粒细胞缺乏症伴发热指南推荐使用广谱抗感染药物(I级推荐)。
(4)低球蛋白血症:治疗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CAR-T靶点会累及正常B淋巴细胞,导致B淋巴细胞缺陷,从而导致低球蛋白血症的产生,为了提高体液免疫,降低感染风险,可予以丙种球蛋白替代治疗(每月两次,按400~500mg/kg输注丙种球蛋白)(I级推荐)。丙种球蛋白输注指征为:血IgG水平低于500mg/dl,且患者反复出现感染。
(5)长时间血细胞减少:超过1/3患者回输后30天仍存在不同程度的血细胞减少,可予以刺激因子及输血支持治疗(I级推荐)。不建议使用GM-CSF,可以使用G-CSF。
(6)病毒的再激活:包括HBV、HCV、HIV,需积极预防(I级推荐)。
(7)需谨慎使用CAR-T细胞治疗的情况:自身免疫性疾病需要长期服用免疫抑制剂;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后100天以内,合并移植物抗宿主病(graft versus host disease,GVHD),需服用免疫抑制剂控制(I级推荐)。
(8)CNS受累的情况:brexucabtagene autoleucel及tisagenlecleucel产品说明书中明确指出不适用于CNS累及的情况,纳基奥仑赛临床试验中也排除了活动期CNS白血病的患者并在《纳基奥仑赛注射液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3年版)》的临床使用推荐中排除有严重CNS疾病者,但已有临床研究提示CAR-T细胞能够通过血脑屏障,并在CNS累及患者中观察到一定疗效,因此,在临床实践中需高度警惕是否有中枢浸润且根据患者个体情况,进行谨慎评估CAR-T细胞治疗是否获益。对于CNS-2级(脑脊液白细胞计数<5个/μl,可见原始淋巴细胞)以下的患者,如临床医师考虑患者可通过CAR-T细胞治疗获益,可行CAR-T细胞治疗(Ⅲ级推荐),同时需要高度重视ICANS的发生并做好预防。
(9)复发后管理:参加临床试验。
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CAR-T细胞治疗恶性血液病指南.2024/中国临床肿瘤学会指南工作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4.4,ISBN 978-7-117-36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