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HBV感染孕妇所生新生儿出生后12h内尽早接种1针重组乙型肝炎疫苗[10μg酵母疫苗或20μg中国仓鼠卵巢细胞(CHO)疫苗],并在1月龄和6月龄分别接种第2针和第3针疫苗(1A);低体质量儿或早产儿,若生命体征稳定则在出生12h内尽早接种第1针乙型肝炎疫苗,满1月龄后,再按“0-1-6月”程序接种3针乙型肝炎疫苗;若生命体征不稳定,应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1针乙型肝炎疫苗(1A)。
慢性HBV感染孕妇所生新生儿出生后12h内,在与接种乙型肝炎疫苗不同的部位尽早注射1剂100IU HBIG(1A)。
未达到慢性HBV感染抗病毒治疗适应证的孕妇,孕期HBVDNA>2x10°IUmL,建议口服抗病毒药物以阻断母婴传播(1A);孕中晚期HBVDNA为1x10~2x10'U/L的孕妇,建议与孕妇充分沟通后决定是否口服抗病毒药物(1B);HBVDNA定量检测不可及的地区,HBeAg阳性可作为孕期抗病毒治疗阻断母婴传播的替代指标,但仍建议孕妇进行HBVDNA检测(2B)。
推荐孕24~28周HBVDNA≥2x105 IU/mL的孕妇启动抗病毒治疗以阻断母婴传播(1B);孕28周以后首诊发现HBV DNA≥105 IU/mL的孕妇,建议立即启动抗病毒治疗以阻断母婴传播(1B)。
推荐孕期口服TDF(1A)或TAF(1B)阻断母婴传播。
资料来源:中国医师协会感染科医师分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中国乙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防治指南(2024年版)[J].临床肝胆病杂志,2024,40(8):1557-1566.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