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确定高血压患者发生心血管疾病(cardiovascular diseases,CVD)的风险,是治疗决策的主要依据。高血压患者可依据血压水平、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和伴随疾病进行整体的CVD风险评估。
评估危险因素
包括吸烟或被动吸烟、高钠与低钾膳食、饮酒、血脂异常(总胆固醇≥5.2mmol/L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3.4mmol/L或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1.0mmol/L)、糖耐量受损(餐后2h血糖7.8~11.0mmol/L)和/或空腹血糖异常(6.1~6.9mmol/L)、腹型肥胖[腰围≥90(男性)、≥85cm(女性)]或肥胖(体质量指数≥28kg/m2),早发CVD家族史(一级亲属发病年龄<50岁)以及心理和社会经济因素等。
除了上述传统危险因素之外,偏头痛,尤其是先兆型偏头痛,是脑卒中和缺血性心脏病的独立危险因素。衰弱与不良预后相关,认知功能与CVD事件、全因死亡风险相关。
无论是初诊还是正在治疗随访期间的高血压患者,均应进行危险因素的定期筛查与评估。应与高血压患者讨论血压升高和其他可修改危险因素的预后和医疗选择。
评估靶器官损害
由高血压引起的动脉血管系统和/或其供应的器官在结构或功能上的改变,称为高血压介导的靶器官损害。采用相对简便、花费较少、易于推广的检查手段,在高血压患者中检出无症状性亚临床靶器官损害是高血压诊断评估的重要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①左心室肥厚[室间隔或左心室后壁厚度≥11mm或左心室质量指数≥115(男性)、≥95g/m2(女性)];②颈动脉内膜中层厚度增厚(≥0.9mm)或斑块(≥1.3mm);③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stimated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eGFR)降低[30~59mL/(min·1.73m2)]或血清肌酐轻度升高[115~133(男性)、107~124μmol/L(女性)];④微量白蛋白尿(30~300mg/24h或白蛋白与肌酐比值30~300mg/g)[1]。此外,PWV是动
脉僵硬度的指标,并呈年龄依赖性改。颈股动脉PWV(carotid-femoral pulse wave velocity, cfPWV)≥12m/s或臂踝动脉PWV(brachial-ankle pulse wave velocity,baPWV)≥18m/s均可作为老年人靶器官损害的标准。一个患者可以存在多个靶器官损害。当损害累及多个器官时,风险更大。
靶器官损害可成为向正常高值血压的中危老年患者提供降压治疗的理由。
伴发的相关临床疾病
伴发疾病包括:心脏疾病(心肌梗死、心绞痛、冠状动脉血运重建、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病(缺血性脑卒中、脑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糖尿病、肾脏疾病(糖尿病肾病、肾功能受损)以及外周血管疾病。
必需考虑到高血压合并慢性炎症疾病、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精神疾病,其CVD风险增大且需要有效控制血压。
资料来源:中国老年医学学会高血压分会, 北京高血压防治协会, 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中国老年高血压管理指南2023. 中华高血压杂志. 2023; 31(6): 508-538.